青州旅游网
  • 首页
  • 旅游资讯
  • 青州文史
  • 景点
  • 美食
  • 娱乐
  • 住宿
  • 购物
  • 旅游攻略
  • 首页 > 青州:防火护林,人人有责

    青州:防火护林,人人有责

    作者: 青州旅游网
    来源: 网络转载
    已有1279人阅读
    发布日期:2019-12-20 16:32:07

    防火护林,人人有责

          ——致广大游客的一封信


      为防止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森林资源,创造一个好的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希望景区附近居民及游客切实提高护林防火意识,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一、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在防火期内林区及周边地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严禁烧荒、烧地边地堰、焚烧农作物秸秆、枯草、树叶等废弃物料。

      三、严禁在林区内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野炊等。

      四、严禁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入林。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景区周边、道路两侧的防护林带内堆放和燃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等。

      六、学校及学生家长要加强对青年学生、少年儿童的教育,严禁上山玩火、搞野炊。

      七、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对精神病人要严加看管,防止其玩火引发森林火灾。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森林火灾的,应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防火期内未经批准的一切野外用火和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防火举报电话:3276728   3322100

    青州市云驼风景区运行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青州_青州旅游网_青州旅游攻略_青州酒店_青州美食_青州景点_青州古城】

    欢迎关注青州旅游网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获取更多旅游资讯

    www.gujiuzhou.com

    旅游.jpg

    推荐资讯
    网友评价

    点评内容

    请输入留言内容!
    旅游攻略
    站点信息
    平台建站时间: 2017-08-08
    旅游资讯总计: 3565
    旅游攻略总计: 155
    商家入驻总计: 630
    推荐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