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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州范公台及古槐歌

    作者: 青州旅游网
    来源: 网络转载
    已有2136人阅读
    发布日期:2019-06-25 15:43:29

    三贤祠院内,澄清轩之后,宋槐之侧有幢石碑,碑的题额为“范公台”。笔者在《青州三贤》一书中曾予以收录和说明:此碑宽97厘米,高49.5厘米,厚14厘米。“范公台”三字为隶书,端庄圆润,清晰可辨。李奉翰书丹。

    石碑虽不高大,位置也不显眼,只占轩后一隅,但却有着不寻常的经历,曾经引起古代名人以及不少今人的关注,或赋诗,或书文,或著录。总起来说,人们对于碑刻的重视以及所作所为,都为弘扬青州的历史文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关于范公台,有一本碑刻著录上写道:“碑右上角刻有印章一方,左下角刻有印章两方,附图于下,供识者辨印文,可知书写人。”笔者编著《青州三贤》的时候,曾经做过研究和辨认,“书写人”是李奉翰,“右上角”的印章为李奉翰的字“香林”二字的篆书。

    据《清史稿》卷三百二十五列传一百十二记载:李奉翰(?—1799年),宏子。入赀授县丞,补沂水。历官江南河道总督、河东河道总督、两江总督兼领南河事。

    又据“清国史馆传稿”1099号记录:李奉翰于乾隆三十五至三十六年(1770—1771年)任青州知府。笔者以为,“范公台”碑当立于此时。清代时期的官制,一般一任三年,查光绪《益都县图志·官师志》的著录,乾隆二十五年至三十六年(1760—1771年)间最后一任知府上任之前,空缺三至四任。李奉翰当为著录空缺的最后一任。

    查青州史料,对于范公台及其古槐等进行集中而具体记述的,当首推清末举人邱琮玉。邱琮玉,字锦方,城北裴家桥子村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科举人。民国初年任师范教员,后为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校长。著有《高榆轩文集》、《高榆轩随笔》、《青社琐记》、《有竹堂诗草》、《益都先正诗续钞》、《衡藩宫词》、《西门踏青诗集》等。他在《青社琐记·卷二》中,以“府署有范公台古”为引语,对范公台、古槐、古槐歌以及歌颂范公的诗等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记载。以下,笔者对于邱琮玉的记载予以引述、释解、引深与补充说明,以光前人之迹,并就教于方家。

    关于府署及范公台

    府署,也称官署,又称府廨。对于青州府署,明代嘉靖《青州府志》以及清代青州府、(益都)县志乘均有记载。府署几经易址,于康熙十四年(1675年),“知府周彦皋又移城东北,即今治也……相继修。前为大门,再进为仪门,为正堂,颜曰‘至道’。后为川堂,为印堂,颜曰‘希范’。堂后有亭……后为正宅,久圮。”(这里记述的府署旧址即在今青州蚕场处)三十八年(1699年)知府张连登重修,并有记。《记》云:外宅门里“又东厢北为槐荫轩,楹凡五,以接宾僚。东北有石台焉,葺新之。”(清光绪《益都县图志·营建志》)从以上这些记述可以看出,青州府署前为办公场所,后为居宅和接待“宾僚”之处。“东北有石台”即后之所称“范公台”也。邱琮玉在引述《寄庵诗抄》中的诗以后,写道:“据此,知署内有慕范亭,不惟希范堂也。”又写道:民国六、七年间,“范公台石额,亦移之西门处三贤祠之石堰”。笔者对范公台碑的考查及《青州三贤》中的载记与这些记述是完全一致的。三贤祠澄清轩之北是石墙,石墙之上建花墙,花墙南侧即范公台碑。关于范公台的具体情形,上文已明,此不需赘述了。

    关于古槐及《古槐歌》

    对于范公台上的古槐及《古槐歌》,邱琮玉记述道:“府县《志》不载槐与台。盖以府署建于明初,是否即宋之州署,无可征信,不载不为失。槐有三,皆称将军,一犹存。署内东北隅槐神庙,列三主,曰大将军、增福将军、增寿将军。”这段记述辩证而有风趣,说其辩证,是对府县志书不载槐与台的分析;说其风趣,是写府署后院东北隅竟有“槐神庙”,石台上原有三棵古槐,竟分别有“将军”名号。只是对于“犹存”的一株古槐,未明其是何将军之称谓。

    因古槐奇特,又在范公台上,故多有名人咏之。邱琮玉记有《寄庵诗抄》中《古槐歌》的摘句,未具体记述翁方纲的《青州府廨古槐歌》及其刻石。《古槐歌》中写道:“此槐不知几百年,轩名久已故老传。想见亲书伯夷颂,清风应在希范前(槐荫轩前有希范堂)。”可见翁方纲对范仲淹的景仰之思以及想亲睹范公在青州府衙手书《伯夷颂》的渴望之情。

    关于《寄庵诗抄》中的诗与歌

    对此,邱琮玉在《青社琐记》中记述较详。《琐记》在“府署范公台”条目下,记述“府署有范公台”一句后,即记录了《寄庵诗抄·登范公台诗》的原诗。

    在这里,需要先释疑《寄庵诗抄》。

    《诗抄》是清代名宦刘大绅的诗集。刘大绅(1747—1828年),字寄庵,云南宁州(今华宁)人。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进士,四十八年(1783年)任山东新城(今桓台)知县,适值三年大旱,大绅极力拯恤,不惜捐薪俸施粥,救活众多饥民,百姓爱之如父母。五十一年(1786年),令调曹县知县,桓台百姓遮道挽留。正遇钦差和道员过境,数千百姓向他们哀求,遂得再留任新城一年。五十二年任曹县知县,后又任朝城(今莘县)知县。嘉庆元年(1796年)任青州府海防同知。光绪《益都县图志·官师志》有简略记述:

    “刘大绅,进士。初仕东省,以事罢职。嘉庆元年,荐署青州府海防同知。好诗书,齐鲁诸生多游门下。既莅青州,以间曹多暇,率其门人游览山水,搜罗金石,吟诗唱和,以相砥砺。诸生熏其德,文行并进焉。数月(误。有载是嘉庆八年),迁武定府同知。卒,祀名宦。”

    由以上记述可见,刘大绅是封建时代黎民百姓比较爱戴的官吏之一。他对范仲淹是十分敬仰的,邱琮玉摘录了刘大绅的一首五言古体《登范公台诗》的部分诗句:“青州贤太守,范公吾师之。公昔游观处,层台高不危。”“志亭尚解事,慕范不吾欺。”刘大绅把范公尊为“贤太守”,并且把范公奉为“吾师”,把他当作学习的榜样。这里一方面可以看出,历代官吏都把范公奉为楷模,可见范公精神影响之深远;另一方面也可看出刘大绅为官行政、为人做事的精神境界。

    邱琮玉对于刘大绅的《古槐歌》,也是引载了数句:“呜呼!松园矮松今已无,仍见古槐范公高台隅。矮松不知谁所植,此槐公之手种言非诬。”“青州几人为尔赋,丹书石刻留墙阴。”先引的五句,以松园里的矮松不存与范公台上古槐犹在相比照,从而发出了时过境迁的历史浩叹。后引的两句,就是指的翁方纲的《古槐歌》和碑刻了。

    撰写此文,旨在解读邱琮玉《青社琐记》中的一段记述文字,补充笔者《青州三贤》中对范公台碑记述之不详,释疑某些认识模糊的问题。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指教。   (张景孔)

    来源:今日青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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