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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开始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和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安排,我市将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已列入潍坊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且符合下列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在一定群体或地域内世代相传,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五)具有体现齐鲁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群众广泛认同并具有较大影响力。
(六)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申报重点
推荐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除了符合基本条件以外,同等条件下,应当重点关注以下项目:
(一)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运河和齐长城、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国家、省重大战略联系紧密的项目;
(二)具有红色基因的项目;
(三)与文物修复职业方向(壁画彩塑、纺织品、金属、石质、陶瓷、纸张书画、出土(水)竹木漆器、土遗址、木作、泥瓦作、油漆作、石作、彩画作等文物修复技艺)有关的项目;
(四)高质量融入现代生活的项目;
(五)不是扩展项目的新项目。
申报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项目提报规范完整的申报书(附件2、3)及相应图片不少于10张,如有其他辅助材料可一并提报。
2.确定推荐名单。青州市文旅局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项目进行论证、评审,按照上级规定的申报数量确定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3.组织申报。进入推荐名单的项目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准备申报材料,经青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上级评审。
申报材料
包括: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照片、视频、辅助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材料报送
需于2026年7月3日前,将材料报送至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地址:青州市广电大厦东南门10楼1006室
联系电话: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0536-801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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